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湖广清吏司 |
释义 | 湖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官署名。(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北、湖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度支、仓、金四科治事。清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设郎中、员外郎、笔帖式等。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2)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掌右军都督府、天财库诸处刑名之事。清顺治元年沿置,兼掌收办湖广道御史、荆州将军之文移。光绪三十二年裁。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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