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词条 | 激情犯罪人 |
释义 | 激情犯罪人 激情犯罪人(passionate offender) 亦称“热情犯罪人”、“情感犯罪人”。在突如其来的强烈激情作用下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首先提出。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亦将此类犯罪人作为五种犯罪人类型之一。西方犯罪学家阿沙芬堡、格鲁莱、帕森斯等均从不同角度分析此类犯罪人及其行为特征,认为此类犯罪人一般无犯罪预谋,只是受外界强烈的刺激而引发激情情绪,或因心理、行为失控而突然爆发犯罪行为。激情犯罪人有下列特征:(1) 理智削弱或丧失。表现为意识范围狭窄,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受到抑制,自我控制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人的意识恢复到原始状态,冲动的情绪直接反射为行为。(2) 在刺激与行为之间缺乏冷静时间或间隔时间,或者不良情绪体验长期郁积,在某种刺激引发下瞬间爆发而实施犯罪。(3) 具有过分认真,敏感多疑,羞怯内向,沉默寡言,易受暗示,情绪不稳定,易激惹,冲动型,爆发性等心理特征。(4) 犯罪人无预谋,实施犯罪是因为受到了强烈的刺激。(5) 犯罪后果往往相当严重,犯罪手段也很残忍。 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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