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实性”相对,组成辩证法的一对范畴。可能性是事物内部包含的种种发展趋势;现实性是可能性的实现。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它们相互区别,但又互相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后,又引起新的可能性。发展就是可能性不断产生和不断转化为现实性的无限过程。可能性有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两类。抽象的可能性在现实中缺乏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不可能转化为现实性。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作用以及复杂的联系,往往都包含着两种相反的可能性。人们在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自觉的能动性,争取好的可能性,排除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