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旧时历代由水路运往京师供应官、军的粮食。数额常视京师驻军多寡而定。明成化八年(1472年)定年额四百万石,至清未变(其中部分改折),征漕粮的有苏、浙、赣、皖、湘、鄂、豫、鲁等省。因漕运耗费,除正额外还征耗米、轻赍等附加税,统称*漕项。浮收多于法定正耗税额;收粮有淋尖、踢斛、捉猪等名目;陋规有水脚、花户、灰印等费。民户缴清粮一石,实纳常需两石四五斗。清末漕粮改折,耗米和运费等均折银征收。辛亥革命后漕粮统征货币,田赋税目中仅存其名。
百科全书收录125729 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