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译“实存主义”、“生存主义”。现代西方哲学学说与流派之一。以丹麦克尔恺郭尔为先驱。1927年海德格尔发表《存在与时间》一书,标志着德国存在主义的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存在主义在西欧与美国广泛流行。主要代表还有德国雅斯贝斯,法国马塞尔、萨特、梅洛·庞蒂、加缪,美国巴雷特(William Barrett, 1913—)等。存在主义把存在当作哲学的对象,认为个人存在是一切存在的出发点,人的真正的存在可还原为先于主客体区分的个人的纯粹意识活动,由此可展现出世界的存在;人的存在不同于物的存在,他是积极能动的超越的存在,即不断谋划选择和创造,这也就是人的自由,人的真正的存在就是人的自由,人就是在自由的创造活动中获得自己的规定性和本质,故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还认为人的本质的存在不能用传统的理性方法去认识,只能通过揭示孤寂、畏惧、烦恼、死亡等非理性的体验去领会。海德格尔着重从本体论方面去研究存在,故其学说被称为“本体论存在主义”。雅斯贝斯、马塞尔等人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上帝之中,故他们的学说被称为“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海德格尔、萨特等则认为只有真正领会到自己的存在,才能超越个人的界限,故他们的学说被称为“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梅洛·庞蒂、萨特还企图将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建立“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