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引力场内,使物体成为人造天体,在其入轨点处必须具有的初始速度最小值。分为三种:(1)作为人造地球卫星必须的速度称为“第一宇宙速度”或“圆形轨道速度”。(2)摆脱地球引力束缚而飞往行星际空间必须的速度称为“第二宇宙速度”或“脱离速度”。(3)摆脱太阳系引力束缚而飞往恒星际空间必须的速度称为“第三宇宙速度”。宇宙速度的数值与物体入轨点的离地高度也有密切关系,例如,离地面高度为零而又不计空气阻力时,则第一宇宙速度值为7.9千米/秒,第二宇宙速度值为11.2千米/秒,第三宇宙速度值为16.7千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