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国家议会所设的上下两院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源于英国。14世纪时英国国会成员因利益和地位的差别,大贵族和大僧侣结合在一起,骑士、平民、小贵族和下层僧侣也结合在一起,分别集会,逐渐形成贵族院和平民院。资产阶级革命后保留了两院制。后为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广泛仿效。上院即上议院,亦称贵族院、参议院、联邦院等;下院即下议院,亦称平民院、众议院、国民议会等。两院都享有立法权和监督行政的权力。除少数国家外,下院权力一般大于上院,下院拥有信任投票权,内阁主要对下院负责。上院议员当选资格有更多的限制。因议案须经两院分别通过才能成立,上院往往可借此牵制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