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为推动国民党早日实行国共合作抗日,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议。五项要求是:(1)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2)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3)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4)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5)改善人民的生活。四项保证是:(1)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2)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3)在特区政府管辖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4)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