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军制编练的新式陆军。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日甲午战争后,袁世凯以胡燏棻在天津小站训练的“定武军”为基础,扩编为“新建陆军”;张之洞也在署两江总督任内编练“自强军”,是为新军之始。《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以倡办“新政”名义,在中央设练兵处,各省设督练公所,改编军队。1905年又计划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额设官兵12 512人。至1911年(宣统三年),全国编成十四个镇、十八个混成协、四个标和一支禁卫军。清政府以北洋新军为中央军,各省新军为地方军,借以巩固其垂危的统治。但在革命党人的积极活动下,各省新军中下级军官和士兵倾向革命者日多,成为武昌起义和各省光复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