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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实在论
释义 新实在论

现代西方哲学学说与流派之一。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流行于两国。奥地利迈农为该理论前驱之一,主要代表有英国穆尔怀特海亚历山大美国培里霍尔特蒙塔古等。罗素的早期哲学也属于新实在论。新实在论者自称“反对”唯心主义,认为“认识的对象是客观独立的实在”,主体与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关系”。试图通过逻辑推理和逻辑分析来建立哲学体系。提出*直接呈现说。认为认识对象是非心非物、亦心亦物的“中性实体”罗素霍尔特培里、“共相”蒙塔古、“感觉材料”穆尔罗素书名。美国霍尔特马文蒙塔古培里皮特金斯鲍尔丁Edward Gleason Spaulding, 1873—1940合著的论文集。1912年出版。全书包括绪论、六篇论文和附录。绪论表达了共同观点,论文保留了彼此间的分歧,附录收进了他们1910年发表的六位实在论者的方案与初步纲领。本书认为认识论有三种思潮,即素朴实在论、二元论和主观论。新实在论批判二元论与主观论,主张恢复素朴实在论。认为客观的物体、事件、数学与逻辑的概念都是实有体,在对这些实有体的认识中一定会产生自我中心的困境,即不能摆脱自我的作用,主观论即由此产生。解决的办法是否定内在关系而采取外在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以外在的关系相互联系。这样,凡是外在的认识对象包括幻觉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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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1 15: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