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是“国家公务员”的简称。指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他们的岗位职责有明确规范,对他们的考核按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他们的升降奖惩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他们享有的受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的权利由法律保障。在其他国家,“公务员”的涵义不尽相同,有的?文官的同义词,有的泛指一切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参见“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