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光化学定律 |
释义 | guanghuaxue dinglü 光化学定律(卷名:化学) laws of photochemistry 1818年C.J.D.格罗特斯等人曾提出光化学活化原则:只有被物质吸收的光,才能产生光化学变化。这就是光化学第一定律。因而,不仅应该知道反应的吸收光谱和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而且也应了解光源与反应物间存在的溶剂、产物和玻璃制品的吸收光谱。 一般,参与光化学反应的物质并没有吸收全部的入射光能。光子的吸收几率关系到入射的光辐射能否改变基态分子的电子分布,以达到特定的激发态。根据朗伯-比尔定律: ![]() ![]() 1908年J.斯塔克和1912年A.爱因斯坦把能量的量子概念应用到分子的光化学反应上,他们提出了量子活化原则:分子的光吸收是单量子(光子)过程,在初始光化学过程中活化一个分子,所以初始过程的量子产额之和应为 1。这就是光化学第二定律。在常规光化学系统中,属低光强照射,被吸收光子数为1013~1015厘米-3·秒-1。由于激发态分子的寿命很短,处于电子激发态的分子也只能有很低的浓度,所以第二光子的吸收几率极小。在高光强照射条件下,例如在闪光光解和某些激光光化学实验中被吸收光子数为1018厘米-3·秒-1以上,在高光子密度的光化学反应中有时会发生双光子吸收。 光反应的量子产率φ定义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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