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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
释义 Zhongguo Musilin jingtang jiaoyu
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卷名:宗教)
  中国伊斯兰教招收穆斯林青少年在清真寺内学经的宗教教育制度。在寺院传播教义是各国穆斯林进行宗教教育的一种古老的传统形式。在中国首创者为明代陕西著名经师胡登洲。他有感于当时“经文匮乏,学人寥落”,一般经师又只能诵经,而不会讲经;遂立志兴学,试图改变父传子受、师徒单传的古老教育方式,并凭自己“家业丰裕,富甲乡井”的有利条件,在家收徒讲学。其后,各地清真寺遂纷起效法,在寺内招徒授经,从而形成具有中国伊斯兰教特点的经堂教育。明清鼎革以后,高价收购个人藏经、互聘著名的经师讲学、输财办学、兴建经学讲堂之风大开,并形成一套以汉语词汇和语法结构为主,杂以阿拉伯、波斯词汇的经堂语。在清代,经堂教育的形式灵活多样,学员多寡不拘。教师多聘请开学阿訇兼任。寺院普遍附设小学,对入学儿童进行宗教启蒙教育。有的还开办夜校。寺院正式学员(称“满拉”或“海里凡”,意为学子和阿訇接班人)分为初、高两级,初级阶段主要学习阿拉伯语、语法及简明教义、古兰选读等基础课,学完即可结业。高级阶段的学员须学完规定的13~14门阿拉伯语、波斯语课程,经讲学阿訇鉴定许可,管事乡老同意,才能毕业,应聘到各地清真寺当阿訇或开学任教。
  各地经堂教育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各自形成自己的中心和特点。早期,西北地区以冯养吾、张少山为代表的陕西学者,推行寺院专业宗教教育,如研究凯拉姆学、古兰经注等。明末清初,江南地区以张中、伍遵契、刘介廉等为代表的汉经学家,深恐教义湮没,决心从事汉语译著,糅合儒家学说,以阐扬伊斯兰教义。稍晚,河北、山东、河南等地学者如常志美、李延龄、舍起灵等,都以奖掖后进、广招弟子、设帐讲学为荣。在他们的倡导鼓励下,各地学者辈出。云南的经堂教育在马德新、马联元等人倡导下,也有较大的发展。马德新为改善经堂教育,扩大学员眼界,翻译了30余种阿拉伯语、波斯语典籍;马联元用阿拉伯语、波斯语编写了一套简明易懂的经学教材。清末民初,随着依赫瓦尼教派的产生和传播,甘肃、宁夏、青海三省部分地区的经堂教育以河州(今甘肃临夏)为中心,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他们反对烦琐的咬文嚼字和细究枝节问题,主张缩短语法、修辞等课程的学习时间,取消阿拉伯逻辑学和诗律学课程,提倡扩大宗教学科范围,增授高等教法经《沙米》、《古兰经》注释和安萨里的《宗教学重光》、拉巴尼的《修行通讯集》等。在新疆地区,经堂教育大都属小型分散的私塾形式。穆斯林较多的地区则设置专门宗教学校,称为“买德赖赛”,附设在较大清真寺内,或脱离寺院单独建校。在教学形式、讲授内容、管理方法上,颇具本地区民族特点。
  辛亥革命前后,穆斯林中的知识分子因受时代潮流影响,先后在各地穆斯林聚居区创办读经兼学汉语的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早期有北京牛街清真寺两等学堂(1909)、北京成达师范(1925)、上海伊斯兰师范(1927)、四川万县伊斯兰师范(1928)、云南昆明明德中学(1930)等。30年代以后,各地又开办许多学经兼学汉语的普通小学,形成一种寺院经学和普通学校教育同时并举的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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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26 8: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