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近代银行 |
释义 | Zhongguo jindɑi yinhɑng 中国近代银行(卷名:经济学) banks in modern China 指产生于19世纪末由中国人自办的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新型机构。 鸦片战争后,在中国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是1845年起侵入中国的外国银行和本国原有的旧式金融机构钱庄、票号。19世纪末中国人自办的银行出现后,前三种金融机构仍同时并存,居于主宰地位的仍是外国在华银行。中国自己的银行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分化为官僚资本银行和民族资本银行两大部分。 发展概况 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是由洋务派官僚盛宣怀创办的,成立于1897年 4月26日。此后陆续成立的有户部银行(1905,于1908年改名为大清银行)、信成银行(1906)、浙江兴业银行(1907)、交通银行(1908)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08)等。到1911年辛亥革命时止,全国各地开设的银行有17家,但资力均甚薄弱,存款吸收不多,属于初创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民族工商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银行业也获得迅速发展。1914~1921年的八年中,全国新设银行共达93家,著名的“南三行”、“北四行”多在这一时期设立或发展、巩固。由于民族工商业的繁荣,银行的放款能够到期收回,没有或较少遭受呆帐损失,这对银行本身基础的巩固,利润的增厚,资本的积累提供了重要条件。在这个时期,民族资本银行发展迅速,具有国家银行性质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尽管发生过钞票停兑风潮,但存款总额仍在增加。随着银行业的发展,代表他们利益的团体银行业同业公会也纷纷成立。1917年上海创办了《银行周报》,1915年上海银行业公会正式成立。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民族工商业失去繁荣,但银行仍大批增设。这种畸形发展是由于内地资金不断流向沿海城市,为银行吸收存款创造了有利条件。1925年“五卅”运动后,有不少国人在外国银行的存款亦改存到本国银行。同时所吸收的资金也有去路,购买政府发行的公债和租界中的房地产,在一个时期内收益甚为丰厚。在畸形发展中的银行,由于资力薄弱,经营不善而倒闭或停业清理的也不少。到1936年时,全国共有各种类型银行164家。抗日战争时期,银行有新设的,亦有停歇的。1947年6月,全国共有私营银行200家,分支机构794个;官僚资本银行7家,分支机构776个;省市银行26家,分支机构970个。 官僚资本银行 1927年国民党政府建立后,银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国民党政府加强了对金融的控制,于1928年设立中央银行,改组原有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迅速形成“四行二局”官僚资本信用体系,又于1935年剥夺了所有私营银行的钞票发行权。抗日战争时期,官僚资本银行加速垄断,业务发展远远超过民族资本银行。1936年,在全部本国银行存款额中,官僚资本银行占56.5%,民族资本银行占43.5%,到1946年,前者已占91.7%,后者只占8.3%。在全部本国银行贷放额中,1936年前者占51%,后者占49%;1947年 6月前者占93.3%,后者只占6.7%。官僚资本银行并独占货币发行,垄断外汇资财。它们的放款除财政垫款外,主要是贷给官僚资本的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从而使官僚资本企业具有垄断力量。 民族资本银行 民族资本银行在抗日战争前,也还有支持民族工业的资力与愿望,对纺织、面粉、煤矿、航运、化工等业的贷款与投资为数不少。突出的如金城银行,1937年它的工矿放款占放款总额的25.12%,铁路放款占17.08%,两者合计占42.2%。总的说来,银行业给予工业的资金支持为数有限,利率亦甚高;但是近代中国的民族工业又几乎无一不依赖银行的贷款才得以维持或有所发展,银行提供的借贷资本在中国工业的营运资本中占有重要地位。抗日战争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受官僚资本银行的排挤和钳制,活动受到限制;一方面通货膨胀,币值不断低落,存款和放款的实值少得可怜,运用社会货币资本的作用大为削弱。同时,银行不仅在外汇、黄金、证券等金融性物品上进行投机,而且还囤积货物和直接从事商业经营。有一批银行本身就是在投机狂潮中设立的。 民族资本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两重作用,积极的一面是运用信贷,支持和资助民族工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消极的一面是它们先天软弱,带有比一般工商业较多的买办性与封建性,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前期热衷于大量购买公债和房地产,在长期通货膨胀过程中又增大了投机性。 设在中国的帝国主义银行凭借特权,任意发行纸币,吸收存款,影响民族资本银行的业务,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但在国际汇兑、保险业务、金银进出口的经营方面,民族资本银行又要依赖于帝国主义银行,特别是它们的商业放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间接为推销外国商品和贩运出口原料服务的。民族资本金融业曾经是经济上支持国民党上台的主力,但是国民党政府建立后的方针并不是扶植民族资本主义,而是发展官僚资本主义。随着官僚资本银行势力的扩张,民族资本金融业逐渐受到抑制。这种财经政策在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变本加厉,到1948年8月发行“金圆券”,强迫民族资本银行交出外汇资产,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官僚资本银行实行没收、接管;对民族资本银行,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采用赎买办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2年12月,除自行停业清理和因违法被勒令停业者外,其余34家银行连同一部分钱庄组成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实现了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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