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
释义 | shehuizhuyi shehui de shengchɑn ziliɑo suoyouzhi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卷名:经济学)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of socialist society 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在社会主义社会,全社会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统治地位,同时还存在着比重不大的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和其他非社会主义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其他私有制以后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决定的。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使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日益加强,生产日益社会化。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的激化,要求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根本对立的经济形式。公有制排斥人剥削人的制度,否定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它不可能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有经过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依靠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剥夺资本家的资本和其他剥削者的财产,才得以建立。 K.马克思和F.恩格斯曾经设想,社会主义公有制将在最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诞生,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将建立起全社会劳动者共同占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个设想没有实现。由于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各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1917年,首先在社会生产力中等发展程度的俄国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在世界上最先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亚洲等一系列生产力不很发达的国家相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也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现阶段,还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预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一般都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有的国家用较短的时间通过没收的方式实现资本的国有化;有的国家用没收的方式把大资本国有化以后,又用较长的时间通过赎买的方式实现了中小资本的国有化。对小农经济是不能剥夺的。在原来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一般采取自愿联合为合作社的方式,把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为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赎买,引导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走合作化的道路等不同途径,逐步完成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资本主义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成份已经被消灭,个体经济也不占重要地位。苏联于1936年宣布建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工业中占99%,在农业中也占据统治地位。中国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公有制经济的纯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已占90%以上。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形式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平等地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和产品。随着公有制的确立,生产资料从剥削手段变为满足劳动者物质文化需要的条件。劳动者摆脱了从奴隶制度到资本主义制度的长期受剥削和受奴役的地位,以主人翁的身份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劳动者拥有管理企业和国民经济的权力,可以按照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有计划地管理经济过程。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管理者,彼此建立了互助合作的关系。为自己的自愿劳动取代了为他人的强制劳动。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熟练劳动者和非熟练劳动者,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差别。劳动者是生产成果的共同主人。生产品按照劳动者的共同利益进行分配,兼顾他们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劳动者之间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并先后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是社会发展的一次巨大飞跃,人类开始成为自然界的真正的和自觉的主人,人类社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当代先进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它基本适合现有生产力的性质,可以比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其他私有制更快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两种基本形式:全社会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同两种公有制形式相适应的是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国营经济和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合作经济。这两种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采取社会所有制的形式。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国家和全体劳动者都有保护、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义务和责任。社会主义国家用宪法和法律形式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犯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现阶段,社会生产力还不很发达,有些社会主义国家还广泛存在着使用手工工具和半机械化工具的生产。与此相适应,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以外,一般地都存在着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经济以及其他非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包括个体所有制在内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是现阶段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的基本所有制结构。 中国从1979年以来,改变了过去只重视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轻视集体所有制经济,排斥个体所有制经济的倾向,依据生产力的现状,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这种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包括:①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②以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③个体所有制经济;④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个体所有制经济以及三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经营的联合经济。此外,还有一些公有制经济和外国资本合营的企业,以及外国资本独资经营的企业,它们在国家法令允许的范围内发展,用以吸收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可资借鉴的管理经验。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是城市和工业中的主要经济形式。它拥有最强大的经济力量,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有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社会经济的物质基础。它是保障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和引导个体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农村中的主要经济形式,并广泛存在于城镇手工业、工业、商业、服务业之中。它在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和保障人民生活中有着显著的作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经济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有益于社会生产和方便人民生活的经济活动,在城市和农村,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几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经营的联合经济打破了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发展了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密切了供产销的联系,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合理地利用资源。 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更好地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发挥各种因素的积极作用。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要继续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在保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个体经济和中外合资企业等也要有一个适当的发展。 发展趋势 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在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以后,将会增加公有化的程度和比重。个体经济会逐步向合作经济的方向发展。但是,这个过程将是相当长的,绝不能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状况而人为地追求公有化的程度,急于改变所有制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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