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董仲舒
释义 Dong Zhongshu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卷名:政治学)

  中国西汉政治思想家、哲学家、今文经学家。广川(今河北枣强广川镇)人,以研究《公羊春秋》著名。汉景帝时任博士。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下诏选“贤良之士”,他应诏对策,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帝所采纳。曾任易王刘非的国相。元朔四年(公元前125),任胶西王刘端的国相。后因讲说灾异,触犯武帝,被撤职下狱。不久获释,晚年居家著述,此时仍受武帝尊重,朝廷如有大议,常派人到家中请教。现存著作有《春秋繁露》,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记有他的《举贤良对策》。
  基本政治思想  董仲舒的政治思想以儒家学说为骨干,兼收阴阳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他的政治哲学是为巩固当时统一的封建大帝国服务的,他强调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
  在世界观上,他提出“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要按照天的意志行动,即所谓“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他认为天有暖、暑、清、寒四种气候,与之相对应,人间有庆、赏、刑、罚四种政令。“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春秋繁露·四时之副》)。
  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认为君权是神授的。他说:“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祐而子之,号称天子。”(《三代改制质文》)又说:“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皇帝是天之子,是奉天的命令来统治人世的。皇帝处于最尊贵的地位,掌握着生杀大权,人民应该无条件地忠于他们。但董仲舒又恐君权太大,危害社会,因而臆造了阴阳灾异之说警告皇帝。指出皇帝如果不行仁政便会受到天的谴责,小则降灾,如旱灾、水灾之类,大则出现怪异,如山崩地震之类,以示警告。经过灾异的警告仍不悔改,大难便要来临。
  董仲舒吸取阴阳家学说加以牵强附会,臆造出阳尊阴卑论,并由此推出三纲五常说。董仲舒指出,阳是天之德,阴是天之刑。阳气温暖,阴气寒冷;阳气是给予,阴气是夺取;阳气宽厚,阴气严厉;阳气喜爱,阴气厌恶;阳气主生,阴气主杀……。由此可知天贵阳而贱阴。董仲舒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是按照阴阳之道安排的。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他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他把人世间的封建伦理关系和政治关系神圣化。为了调整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董仲舒强调“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汉书·董仲舒传》)。经过董仲舒的阐发,三纲五常的政治伦理学说构成了完备的体系,它统治中国社会几千年之久。
  董仲舒师承儒家学说,主张以德治国,以刑辅之。他认为天任德不任刑,治国应以教化为主,通过教化使民众逐渐习惯于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他主张赏罚分明,提倡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大者赏大,罪大者罚重。他警告统治者要重民爱民,并提倡“什一之税”,主张“不夺民时”,宣传“使民岁不过三日”,等等。他反对秦王朝“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同前)的暴政。
  在经济政策上,他主张相对平均,反对大贫大富,主张小贫小富。董仲舒认为“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春秋繁露·度制》)。
  影响  董仲舒的政治思想适应巩固统一封建国家的需要,为汉武帝所接受,在当时起了一定的作用。董仲舒的政治思想,特别是他的“三纲五常”说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毛泽东指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1页)。董仲舒是这“四大绳索”的理论制造者。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78206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6/28 19: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