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意大利
词条 | 意大利民法典(1942) |
释义 | 意大利民法典(1942) 意大利民法典(1942) 由意大利法学家和大学罗马法教授(P.彭凡得、V.塞格雷、F.瓦萨里、E.本萨等)于1924年组成的委员会起草,其前两编分别于1939年和1940年生效,整部民法典于1942年3月16日通过,几天后生效,1944年废除了其中的法西斯条款。这部民法典在1865年民法典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反映了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主要改革在于:对个体劳工关系采用了特别规定,不再采用传统的古罗马的雇佣体制;改民商分离的立法体例为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除序编外,分为人与家庭、继承、所有权、债、劳动和权利的保护等6编,共54章2969条。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意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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