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管理学卷 • 公共管理 • 社会保障
词条 | 社会保障 |
释义 |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的产物,以19世纪80年代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并实施的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令为标志,经历了发展、成熟、完善、改革等不同时期,各国根据各自的政治、经济和人口环境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出处:管理学卷 • 公共管理 •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现代国家通过政府干预的办法,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间平衡的有效措施。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慈善事业。美国国会于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中首次正式使用该词。从政治功效上看,它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参见“社会保障制度”。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社 会 学 • 社会学分支 • 社会工作 社会保障 国家和社会向其成员提供的抵御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贫困,改进和提高公民生活质量的一系列公共项目和措施。通常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慈善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具有普享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特征。该词最早出现于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案》,使用的是狭义范畴的概念,即承担互济性功能的基本保障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国对社会保障有不同的理解,并赋予其不同的内涵,出现了广义概念的社会保障,即除了承担基本经济保障作用外,还增加了改善和提高人们生活福利水平及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出处:经济卷 •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综合 • 社会保障基础理论 社会保障 一般指国家为保障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在公民由于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灾害、战争等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以维持公民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的制度。社会保障的含义,在不同国家的立法例中不尽相同。自美国1935年《社会保障法》首次将其用作法律概念以来,逐渐见诸于各国立法和国际劳工公约等法律文件。在中国,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政府文件是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 出处:法学卷 • 社会保障法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