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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法位学
释义
法位学
法位学  一种语言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的派克创立。从美国结构主义派生而来。认为语言分析离不开单位或概念和部分对整体的等级关系,同时也离不开特定的环境和从观察者角度考虑问题。其基本理论假设是:(1) 语言由单位组成。(2) 单位出现在环境之中,不能孤立地加以研究。(3) 小单位构成大单位,大单位构成更大的单位,形成层级系统;语言包括语音系统、语法系统和所指系统。(4) 语言行为可以从静态、动态和关系三个角度进行研究。语言的基本单位叫“法位”,对每个法位要从位置、类别、作用和结合四个方面去分析,并列为公式。如对英语A book was read by the student.一句进行法位分析:
  “位置”指法位在比它大的单位中所占的位置,a book 在句中占主语位置;“类别”指占据这个位置的语言单位,a book 是名词短语;“作用”指法位在句中的功能,a book 是受事主语;“结合”指该法位与其他法位的关系,a book作为主语,与谓语动词是依存关系。法位按等级排列成层次。由若干法位结合而成的结构叫“法位段”。如句子包括小句,句子是法位段,小句是法位;小句包括短语和词,小句是法位段,短语和词是法位,等等。以后,派克又认为语言包含在人类文化中,因而把法位学推广为分析人类行为的一种普遍理论。
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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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5: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