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经济卷 • 社会保障 • 社会救助 • 古代救助
词条 | 灾民救济 |
释义 | 灾民救济 灾民救济 社会救助的一种。向基本生活因自然灾害受到影响的人员提供资金、物资、服务等方面的救助,保障其吃、穿、住、医等基本需求。中国古代称“救荒”。《周礼·地官·大司徒》已全面系统提出救荒的对策,“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省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婚,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其中第一项散利是给灾民以救济,主要措施有三项,即:周、贷、粜。周,指周济,是无偿的赈给,是遇到较大自然灾害后采用的办法。贷,指借贷,发生灾荒时出借,收获以后归还,这往往是青黄不接时采用的办法。粜,即平价卖粮。赈济灾民,用粟米、银钞、绢帛、食盐等,也常用施粥救饥之法。后历代皆有大规模的粮仓备荒,称为“常平仓”。现代演变为“自然灾害救助”。 出处:经济卷 • 社会保障 • 社会救助 • 古代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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