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国家能够加以限制和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在中国既是把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过渡形式,又是在全民所有制经济领导下,加速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补充形式。作为前一个形式,按照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联系的程度和社会主义因素的多少,其低级形式,在工业中有加工、订货、统购和包销等,在商业中有经销、代销等;其高级形式为公私合营,在它的发展中又可区分为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作为后一个形式,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
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列宁指出,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国家政权直接控制这些或那些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