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提出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防止地主从地价增涨中获得厚利。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止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
词条 | 平均地权 |
释义 | 平均地权 孙中山提出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防止地主从地价增涨中获得厚利。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止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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