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七五”计划(1986—1990年)。1986年4月制定并经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颁布执行。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1)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力争在五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2)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90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续能力;(3)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计划执行结果是,1990年,粮食产量为4.46亿吨,棉花450.8万吨,钢6 635万吨,煤炭10.8亿吨。五年平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