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ù)事物。
内容;实质。如:言之有物;空洞无物。
人;公众。如:待人接物。参见“物议”、“物论”、“物望”。
杂色牛。
泛指颜色。
相;察看。
在法学上指依法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并能为人所支配的一切物质资料。可按各种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有体物、无体物与特殊形式物;单一物与合成物;可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等。此外,还有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沉没物、无主物、遗失物、货币、有价证券等。
与“心”相对。物质的简称。如:唯物主义。
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西周初期的“物”已具有较完整的存在物的意义。战国时老子以“物”与“道”相对,提出“道者万物之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