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国对计划管理的形式、作用范围和计划管理职能的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展开。改革的总趋势是:计划管理的领域逐步缩小,主要限于宏观经济运行领域;计划管理的形式由借助于行政手段强制贯彻的指令性计划转变为主要借助于以金融、财政等手段调控的指导性计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的特点。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及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计划工作重点放在中长期计划上。国家通过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形成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