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耶律楚材 |
释义 | Yelü Chucai 耶律楚材(1190~1244)(卷名:中国历史) 13世纪蒙古国大臣。字晋卿。契丹人。辽太祖耶律亿九世孙。父耶律履,仕金,官至尚书右丞。楚材世居金中都(今北京),自幼就学,博览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金章宗时曾任开州同知,宣宗时任左右司员外郎。 1215年,蒙古军攻占中都。1218年,成吉思汗召耶律楚材至漠北,次年同行西征。耶律楚材追随成吉思汗多年,被当作书记官和占卜星相家使用,虽为亲近,但未能施展其才。成吉思汗去世,拖雷监国期间和窝阔台即位后,他日益受到重用。1231年,任掌汉文字的必阇赤长(汉人称为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于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原封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在经济方面,楚材通过在中原设立十路课税所,每年为蒙古政权征收到大量财赋。他阻止蒙古贵族改农田为牧场的企图;建议把汉族武装地主私占的奴隶、农奴和蒙古诸王大臣将校的驱口收为国家编户;劝阻大规模屠城,保护了大量社会劳动力;反对蒙古贵族的苛征暴敛,反对西域商人对人民的高利贷剥削和汉、回商人的扑买课税剥削制度。他的主张有一部分得到实施,使多年来遭到战争破坏的中原汉地社会经济初步得到恢复。 在政治方面,楚材既反对蒙古诸王功臣“裂土分民”,又限制割据各地的汉族武装地主所掌握的军、政、司法、经济权力,制定和实行了一些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如定君臣礼、五户丝制(见科差)、军民分治制等。 在文化方面,楚材推行了保护、优待、任用儒士的政策。1230年,由他奏请后任用的十路课税正副使共二十员,都是儒士。1238年,奏请在中原诸路举行儒士考试,选取儒士四千零三十人,这些中选儒士有不少人后来成为元世祖时名臣。 在窝阔台晚年及去世之后,皇后乃马真氏宠信奥都剌合蛮等,耶律楚材渐被排挤。不久,抑郁而死。 耶律楚材的著作有诗文集《湛然居士集》、《西游录》及《庚午元历》等。 参考书目 王国维:《耶律文正公年谱》,《海宁王忠悫公遗书》内编,1927。 韩儒林:《耶律楚材在大蒙古国的地位和所起作用》,《江海学刊》1963年6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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