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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朴蒂埃
释义
朴蒂埃
朴蒂埃  法国法学家。出身于奥尔良法律世家,1720年起担任奥尔良王室法院推事长达50余年。1749年起担任奥尔良大学的法国法教授。其毕生的工作是将罗马法、自然法以及法国习惯法糅合成一个完美的法国民法。他于1748年发表《新编查士丁尼学说汇纂》,赋予《学说汇纂》一种新的结构顺序。之后通过对奥尔良习惯法的论述(《奥尔良习惯法》,1760年第二版)说明了法国法的渊源和整个法国习惯法的共性,克服了习惯法的地方性。从1761年起,撰写了以《债权论》(1761年)为基础的一系列关于法国具体部门法的专论,包括债、各种契约、夫妻财产制、继承、占有、所有权、采邑、民事程序法等。这些专论对《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产生了巨大影响(《法国民法典》的大量表达都是《债权论》的重复),朴蒂埃因此也被认为是法国私法的奠基者,其著作被誉为“永远是(法国私法)法典的最好评注”。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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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1: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