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词条 |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
释义 |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在中国,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属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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