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养廉银 |
释义 | 养廉银 养廉银 清代官员于常俸之外按品级每年另给津贴银两,称为养廉银。意在杜绝贪墨,廉洁自守。仅发给外官和八旗官员。各直省文员养廉银之设,始于雍正二年(1724年),山西巡抚诺岷奏请以耗羡存公者以其赢余定为各官养廉。嗣后各省仿效。五年,又定以两淮、两浙盐课银羡余银,分拨都统、副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等八旗官员作为养廉银。养廉银额数,参酌耗羡多寡、差务繁简、官员等差,自督抚、司道以至佐贰杂职,为数递减不等。雍正以后,逐渐固定,与正俸无异。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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