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词条 | 十国集团 |
释义 | 十国集团 十国集团 亦称“巴黎俱乐部”。主要西方国家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1961年11月成立。旨在协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以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统一行动。成员国有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今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和瑞典。以后瑞士、卢森堡加入。总部设在法国巴黎。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十国集团(Group of Ten—G10) 亦称“巴黎俱乐部”。主要西方国家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1961年成立,旨在协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在国际金融领域加强合作,应对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和货币危机,以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统一行动。成员包括七国集团和荷、比、瑞典,以后瑞士、卢森堡加入。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讨论与协调西方债权国的官方债务推迟偿还事宜而设立的机构。活动遵守四项原则:妥协和一致,待遇可比较性与平等对待,依据不同情况做出决定,与债务国进行谈判。秘书处由10多个常驻代表组成,设在法国财政部。总部设在巴黎。 出处:经济卷 • 国际经济关系与国际贸易 • 国际经济关系 • 国际经济组织与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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