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居民户口的册籍。中国古代亦称“丁籍(册)”、“黄籍(册)”、“籍帐”。始编于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至唐代渐臻完备,由户部掌管。历代相沿,定期分类审编,用以稽查人口、征课赋税、调派劳役。清雍正时将丁税摊入田赋,户籍失去征调赋税的意义,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遂停止编修。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户籍属保甲制度的一部分,作为抽征壮丁、管制人口和镇压人民的一种手段。新中国的户籍记录有各户成员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等项,为统计人口资料、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