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的重点。《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5月27日)规定: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要求进一步改革办学体制,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要继续完善中等以下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高等教育的改革,要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并改革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其目标是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