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如:建筑质量、工程质量、教学质量。
量度物体*惯性大小和引力作用强弱的物理量。最初作为“物质多少的量”引入,后来质量用物体所受外力和由此得到的加速度之比来表示,这样定义的质量称为“惯性质量”。在相同外力作用下,惯性较大的物体得到的加速度较小,也就是它的惯性质量较大。物体之间的万有引力也由它们的质量决定,这种反映引力作用强弱的质量称为“引力质量”。物体所受的重力就是地球与物体间引力作用的反映,因而在同一地区,各物体所受的重力分别和其质量成正比。在现用单位制下,实验证明,这两种不同定义的质量实际上大小相等,所以人们不再区分它们而统称为质量。根据*相对论,物体的质量m和它的速度v有关,其关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