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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民主和平论
释义
民主和平论
民主和平论  西方国际关系学理论之一。20世纪80年代兴起。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德国思想家康德提出的“永久和平论”。主要代表有美国学者多伊尔、鲁塞特等。认为“民主国家”很少(或从不)相互打仗,其原因有二:一是自由民主制度的约束;二是相关的规范和文化造成的自律(或戒律)。但“非民主国家”则频繁地发生战争,“民主国家”不能回避与“非民主国家”的战争。主张“民主国家”在继续维护世界民主和平的同时,要以战争的方式帮助那些“非民主国家”重建民主,在此基础上实现和平。该理论对战后以来美国的外交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它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注视和诸多批评,人们对民主的概念界定、和平的逻辑提出了不同意见。像国家间的战争一样,国际和平取决于国际关系和国内体制的多种因素,其决定过程是复杂的、多变的,民主和平论仅仅给出了一个变量,而忽略了其他许多(有的无关紧要、有的十分重要)的因素,这种忽略损害了其命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国际政治 • 国际政治理论及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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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