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词卷 • M • měi • 美
词条 | 美育 |
释义 | 美育 美育(měi yù) 培养审美能力的教育。 出处:语词卷 • M • měi • 美 美育(aesthetic education) 亦称“审美教育”。关于审美与创造美的教育。旨在促使受教育者掌握有关美的知识,提高其认识、鉴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根据对受教育者影响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美育和间接美育。在西方,古希腊雅典设有弦琴学校,专事美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认为,音乐教育有美化心灵的作用。18 世纪德国诗人席勒发表《美育书简》,首次提出“美育”一词,认为美育可使人获得精神解放,使社会走向自由。19 世纪英国罗斯金(John Ruskin,1818—1900),德国朗格(Konrad Wilhelm von Lange,1855—1921)、韦伯(Ernst Weber,1873—1948)、利希特瓦克(Alfred Lichtwark,1852—1914)等,都倡导学校与社会的艺术教育。其后,音乐、美术等艺术科目成为学校课程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的“六艺”教育,即有“诗”与“乐”的内容。孔子提倡诗教与乐教,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荀子著《乐论》,系统阐述音乐教育。20 世纪初中国新式学堂始设图画课,20 年代出现音乐、美术专门学校。蔡元培在《对教育方针之意见》中提出体、智、德、美并重的观点。新中国成立后,美育成为国家教育目的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原理 • 总论 美育 亦称“审美教育”“美感教育”。关于审美与创造美的教育。有学校美育、社会美育、家庭美育等。通过对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的审美活动和理性的美学教育,使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提高对于美的欣赏力与创造力。美育早在古代即已受到重视,但“美育”这一概念的提出,始于1795年德国约翰·克利斯托夫·弗里德里希·冯·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而美育性质的揭示与美育地位的正确阐明,则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在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中,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又有独特的内容、方法和效能。它是教育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美学的目的之一。艺术是推行美育的重要途径。美育对于改造人性,改造社会,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特殊的意义。 出处:哲学卷 • 美 学 • 原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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