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社 会 学 • 社会学分支 • 其他分支
词条 | 宗教社会学 |
释义 | 宗教社会学 宗教社会学 研究宗教的社会作用和各种社会因素对宗教的产生、演变的影响的社会学分支学科。1912年由迪尔克姆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作了系统论述,其后M.韦伯、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等均有阐发。研究内容包括产生宗教观念的社会根源、宗教行为的社会意义、宗教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关系、宗教教派和宗教团体的社会变迁、宗教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等。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社 会 学 • 社会学分支 • 其他分支 宗教社会学 宗教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学科。宗教学分支学科之一。研究范围包括宗教信仰与人的社会行为的互动关系,宗教与社会生活其他领域(诸如经济、政治、社会阶层、婚姻家庭等)之间的关系,宗教的社会功能,宗教组织和宗教运动之兴衰及其与社会的关系等。是一种描述性的研究,以经验性、科学性为特征,不对研究对象作出价值判断,亦不主张在研究中进行思辨分析。采用的研究方法有跨文化比较法、历史分析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法、控制实验法、内容分析法、参与观察法等。该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期,但其思想渊源可追溯到传统的社会思想遗产,17、18世纪的怀疑主义与理性主义,18世纪末的浪漫主义和教会内部的保守主义,以及现代社会学理论,尤其是法国思想家圣西门(Claude Henri de SaintSimon,1760—1825)和孔德、英国思想家斯宾塞的理论。存在两大倾向:(1) 以韦伯的理论为代表,主要强调宗教对社会的推动作用;(2) 以迪尔克姆的理论为代表,主要强调宗教对社会的整合作用。主要理论有进化论、功能论、结构功能论、冲突论、社会文化决定论、互动论等。20世纪50年代以来,该学科以北美的研究为主流,以微观应用研究为主导,已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主要代表人物有贝拉(Robert Neelly Bellah,1927—2013)、鲁克曼(Thomas Luckmann,1927— )、斯塔克(Rodney Stark,1934— )、贝格尔(Peter Ludwig Berger,1929— )、英格(John Milton Yinger,1916—2011)、伦斯基(Gerhard Lenski,1924— )等。其国际学术组织有国际宗教社会学协会、宗教研究协会、宗教科学研究协会与宗教社会学协会等。 出处:宗教卷 • 宗教学 • 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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