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各地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的抗日武装暴动。1937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及北方局的指示,决定领导全省各地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是年冬至次年春,山东爆发了十大起义。(1)11月,中共冀鲁边工委在盐山等地领导起义,成立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一军。(2)同月,山东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范筑先在中共鲁西北特委的推动和帮助下,通电全国,留在鲁西北坚持抗战,发展抗日武装,后组成山东省抗日游击司令部第十支队。(3)12月,中共胶东特委组织领导天福山起义,组成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4)是月,山东省委部分干部到清河地区,与当地爱国人士一起组织黑铁山起义,成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5)12月底至1938年1月,中共鲁东工委先后领导寿光、潍县(今潍坊)、昌邑等地人民起义,成立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第七、八支队。(6)同月,中共山东省委直接领导鲁中地区的徂徕山起义,成立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7)同月,山东省委部分干部在泰安城西南组织张夏镇抗日武装起义,组成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8)是年初,中共沂水、莒县、日照地方组织发动起义,在鲁东南地区建立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四支队第六大队。(9)3月,中共苏鲁豫皖边特委在沛县(今属江苏)、滕县(今滕州)、峄县(今枣庄峄城)等地发动武装起义,组成苏鲁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一总队。(10)3—4月间,中共苏鲁豫皖边特委和鲁西南工委在微山湖以西地区组织起义,组成苏鲁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起义武装在九个多月内,发展到约四万人,作战百余次,收复县城十五座,在十几个地区建立抗日游击根据地。12月27日,起义武装统一整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为壮大抗日武装力量,创建山东抗日根据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