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六五”计划(1981—1985年)。1982年制定并经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颁布执行。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稳定经济,提高效益,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计划要求五年内,国民收入年均增长4%,工业总产值增长4%,农业总产值增长4%。1985年,粮食产量要求达到3.6亿吨,棉花360万吨,钢3 900万吨,原煤7亿吨。执行结果大大超过计划要求,1981—1985年国民收入年均增长9.7%,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8%,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7%。1985年粮食产量为3.79亿吨,棉花414.7万吨,钢4 679万吨,原煤8.72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