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结果。
译自希腊语idea。通常指思想。有时亦指表象或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留下的概括的形象(参见“表象”)。它在西方各派哲学中有不同的含义。(1)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中,常译作“理念”、“相”或“客观理念”,亦有译为“理式”的。柏拉图用以指永恒不变而为现实世界之根源的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实体。在康德、黑格尔等人的哲学中,指理性领域内的概念。康德称观念为“纯粹理性的概念”,指从知性产生而超越经验可能性的概念,如“上帝”、“自由”、“灵魂不朽”等。黑格尔认为观念是“自在而自为的真理——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2)在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中,通常被归结为主体的感觉与印象或产生世界的创造本原,它是事物的“涵义”或“本质”。(3)在英国经验派哲学中,指人类意识或思维的对象,即感觉与知觉。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者洛克认为观念来自对外界事物或内心活动的观察;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者贝克莱认为外界事物是“观念的集合”或“感觉的组合”。(4)在休谟哲学中,指回忆起来的*印象或想像到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