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化学家*路易斯于1923年提出凡能接受一对电子的原子、离子、分子等称为酸;凡能供给一对电子的原子、原子团或离子等称为碱的理论。例如:A+∶B——→A∶B酸碱化合物A是接受电子对的物质,简称“电子对接受体”,又称“路易斯酸”;B是供给电子对的物质,简称“电子对给予体”,又称“路易斯碱”。传统上在水中的酸碱反应,可以认为是:
H++∶H——→H—O—H
词条 | 路易斯酸碱 |
释义 | 路易斯酸碱 美国化学家*路易斯于1923年提出凡能接受一对电子的原子、离子、分子等称为酸;凡能供给一对电子的原子、原子团或离子等称为碱的理论。例如:A+∶B——→A∶B酸碱化合物A是接受电子对的物质,简称“电子对接受体”,又称“路易斯酸”;B是供给电子对的物质,简称“电子对给予体”,又称“路易斯碱”。传统上在水中的酸碱反应,可以认为是: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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