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意识,美的创造、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它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故黑格尔把美学称做“艺术哲学”。美学思想在古代即已产生,但直到德国鲍姆加登于1750年发表《美学》,正式提出“美学”学科后,美学才从哲学与文艺理论的附庸地位中独立出来。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和黑格尔的《美学讲演录》比较系统地探讨了美的本质、特征和审美意识,建立了唯心主义的美学体系。狄德罗、莱辛、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为建立唯物主义美学体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建立科学的美学体系奠定了哲学基础。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美学不断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研究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了文艺美学、技术美学、劳动美学、生活美学、比较美学等新的分支学科,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美学流派。
书名。(1)德国鲍姆加登著。1750—1758年出版。二卷。认为美是感性认识的完善。主张建立同研究理性认识的逻辑学相区别的“美学”。认为美学是“关于感性认识的科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故美学又可称“感性学”。(2)即“美学讲演录”。(3)全称《美学或美的科学》。德国弗里德里希·费希尔著。1846—1857年出版。六卷。认为美是作为客观精神的理念在感性形式上的显现,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而理想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典型,必须克服现实界的“偶然机会的王国”,才能显出事物的内在本质。(4)德国里普斯著。1903—1906年出版。二卷。认为美学是关于美和审美价值的科学;审美价值的判断依存于能表现生命、灵魂等精神内容的对象;而对象能表现生命、灵魂是由于移情的作用,所以对象的生命、灵魂和美是主体移情的结果。(5)全称《作为表现科学与普通语言学的美学》。意大利克罗齐著。是四卷本《精神哲学》中的第一卷。写于1902年。认为直觉即表现,亦即艺术,亦即美。语言即艺术,语言学即美学。本书原理部分由朱光潜译出,改名《美学原理》。